2015年4月,颁布《水环境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,拉开了波澜壮阔的水环境治理大幕。截止2019年底,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2899个黑臭水体消除2513个,消除率86.7%,其中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消除96.2%,其他地级市消除81.2%。我国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,基本解决了群众反映突出的水环境问题。但从总体上看,水质标准仍属低水平达标,绝大部分水体自然生态没有得到恢复,“返黑”、“返臭”现象时有发生,发展趋势不容乐观。认真梳理过去几年的水环境治理工作,不难发现存在诸多薄弱环节,集中表现在“八大误区”。